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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专题

2014年昭通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烟草专卖中涉烟情报的搜集

 

1.涉烟情报搜集的概念和原则

涉烟情报搜集,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获取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情况、线索的过程。

情报搜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时间性、政策性均很强的工作。因此,搜集情报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及时、迅速

及时、迅速,这是对搜集情报工作从时间和行动上提出的要求,是由于情报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情报本身的特性之一,就是它的时效性,即指情报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使用价值会贬值的,情报的价值与提供情报的时差,有着密切的关系。时差,这里指产生情报的时间与获取情报的时间间隔的长短。获取情报的时间,距所产生情报的时间越近,其价值就越大,反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就小,乃至完全失去其现实使用价值。情报的时效性决定了搜集情报不允许在时间上的延误和行动上的拖延。

2)客观、准确

这一原则是要求搜集情报时,要如实反映事实真相。这里指的事实,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法行为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一切真实情况。它必然是在特定的时间、的时间、地点、人、事、物这五个要素查清楚,使每个要素都有根有据,并与客观事实相符合;其次,要如实反映情况,就是要求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去反映事实真相,不添枝加叶,不掐头去尾,要保持事物的本来面貌。否则,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会造成情报失实。失实的情报,同样会给调查工作造成危害。

3)全面、系统

全面是要求把所有属于涉烟情报搜集的对象(如人员、案件、线索型等情报资料)和应搜集的内容都搜集齐全,以保证种类齐全,内容全面、准确并能各自形成体系。系统是要求把每一份情报资料项目中的内容无一遗漏地搜集齐全,做到每一项的内容真实可靠并能完整地反映出事物之间的有机联系。因此,搜集情报时,既要注意种类的齐全,又要注意每一份情报资料内容上的齐全,只有把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才能保证所搜集的情报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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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之以恒

持之以恒。就是要求把搜集情报资料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不间断地搜集,才能使情报资料工作始终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

5)遵守法制

搜集情报资料必须遵守法律和法国,在搜集情报资料的全部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种调查措施和手段,不仅要办好法律手续,而且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对于人员情报资料的搜集,有的要直接与被搜集对象见面,有的还要向有关群众调查核实,所有这些,都要注意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

2.涉烟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

涉烟情报搜集的对象,总的来说,凡是与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人、事、物、线索都应列入搜集的范围。按照情报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违法人员情报、涉案案件情报、违法线索情报。

1)违法人员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

违法人员情报是以有涉烟违法记录的人和各种涉烟违法嫌疑人为对象建立的人员情报资料。

   人员情报搜集的内容:

①本人的基本情况部分,包括:姓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专长、单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证件号码等,主要反映本人所有的基本情况。

②涉烟违法行为及嫌疑根据部分,包括案件性质、违法事实(时间、地点、物品、工具、车辆等)或违法嫌疑根据、处罚情况、违法形式(个人违法或团伙违法)、其他涉案人员等,主要反映与涉烟违法活动有关的基本情况。

将搜集到的每个违法人员的情报,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整理成人员情报资料,一旦发生违法案件,将获得的有关违法人员情况与储存的人员情报资料进行比对,从中找出符合条件的人,从而起到提供调查线索的作用。

2涉烟案件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

涉烟案件情报,是以已结案和未结案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为对象建立的涉烟案件情报资料。

涉烟案件情报搜集的内容:

①发案情况,包括发案时间、地点、发现案件的基本情况。

②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包括案件性质、违法事实和情节、涉案物品(违法财务、工具、车辆及车牌等)、调查和处罚情况、违法形式(个人违法或团伙违法)等基本情况。

③涉案违法人或嫌疑人情况,包括姓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专长、单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证件号码等涉案人的基本情况。

以上基本内容综合构成了每一起案件各具特征的信息体系。通过对他们的储存,可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从客观上研究涉烟违法活动的特点,制定打击、预防涉烟违法活动的对策,为调查具体案件、并案处理等提供信息支持。

3)违法线索情报搜集的对象及内容

违法线索情报,是指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违法活动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

   违法线索情报搜集的对象包括:

     与已立案调查的案件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

②与隐案有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所谓隐案,是指已经发生、尚未发现,后来被发现查获的案件。这些线索尚无法确定与哪一起具体隐案有关联,只有通过线索的查证之后,才能确定,是破获隐案的前提条件。

③与预谋违法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

涉烟案件情报搜集的内容:

①关于人的线索内容,包括:已知的姓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专长、单位、住址以及与违法人员的关系、来源、其主要问题和疑点等。

②关于物的线索内容,包括:发现物品的时间、地点、发现经过和发现人基本情况;物品的名称、特征等;与物品相关的可疑人的情况。

③关于事的线索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现经过和发现人基本情况;与违法活动相关的事实部分;与事件相关的已知人的情况和未知人有关情况的分析意见。

通过对上述各种线索的基本信息内容的获取,并形成系统的情报资料加以传递,将使大量分散游离的违法活动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可以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为调查破案服务,特别是对于那些由于缺乏调查线索陷于僵局的案件,其作用和功效尤为突出。

3.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方法

涉烟情报搜集的方式公开和秘密两种。公开方式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公开的措施和公开途径获取情报的过程,主要方法有通过公开的传播媒体、举报投诉、执法检查、走访调查等渠道搜集情报。秘密方式是指搜集情报者在不暴露身份和意图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非公开的措施和途径获取情报的过程,一般适用于搜集重大复杂案件的情报,主要方法有跟踪盯梢、守候监视、化装调查、诱惑调查等。

1)跟踪盯梢

①跟踪盯梢的方式:

a.尾随跟踪。即由两名调查人员分别在调查对象的背后和侧后进行监视控制。一人负责监视、观察,一人负责指挥联络和机动安全。远距离尾随跟踪,一般适用于比较偏僻、空旷的地区;近距离尾随跟踪,一般适用于繁华的闹事区。

b.交换跟踪。就是指多名调查人员互相轮换位置并相应变换职责,进行监视控制。交换跟踪可以有效地掩蔽调查人员的跟踪活动不被调查对象发觉;车辆跟踪时,可以经常调换车辆位置和更换车型、车种、车的颜色等,交替跟踪。

c.接力跟踪。根据调查对象的活动规律,以及将要前往的地区、场所。安排若干调查人员预先埋伏在其必经的道路、场所附近,分段接力进行跟踪监视。

d.迂回跟踪,根据调查对象活动规律以及地形、地物等条件,有遇有不利于尾随跟踪的地段时,调查人员可以采取迂回方式以先行包抄的方法进行跟踪监视和控制。迂回跟踪是尾随跟踪、接力跟踪、交换跟踪等跟踪方式的综合运用。在调查人员对跟踪对象、跟踪路线及周围环境较为熟悉,有较好的通讯设备,且跟踪人员足够多的特定环境下,可以采取这种跟踪方式。

②跟踪盯梢的准备工作:a.熟悉案情,明确任务;b.组织力量,确定跟踪盯梢人员;c.进行必要的物质准备;d.认识跟踪盯梢对象;e.选择好监视点,规定好联络暗语;f.做好身份伪装。

③跟踪盯梢的方法:

a.徒步跟踪

主要适用于城镇比较繁华的市区、街道、公共场所。跟踪中,调查人员与调查对象之间的距离和所选择的位置极为重要,徒步跟踪总的要求是:繁跟紧,疏跟远,不繁不疏靠近点,狡猾手段要防范。要根据不同对象、地形环境等决定跟踪距离,以能看到对象的活动,不会失去对象的行踪,又不被对象发觉为合适距离;所取位置与视线成斜线,以不脱离视线范围为原则。同时,要根据对象的身高、所处的场地而定,对象身材高大者,距离宜远跟,矮个宜近跟;从场地看,人多拥挤的闹市区宜近跟,偏僻人少的地方和平阔地区宜远跟,且须跟随侧行;十字路口或有一定坡度的地方及娱乐场所、茶馆、酒楼宜近跟,在转弯及小巷交错处,应比一般更近且需快步跟踪;对付特别狡猾的调查对象则宜相距稍远,且需侧旁而行,作斜视跟踪,要特别防范其脱梢或反盯梢。

b.汽车跟踪

汽车跟踪分为单车跟踪和多车跟踪。跟踪前,调查人员必须熟知并记准调查对象所驾车辆的特征,熟悉跟踪区域交通线路及沿途情况,跟踪用车内要安装先进的通讯设备。

单车跟踪:单枪匹马的跟踪监视车,必须跟紧调查对象,同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掩护物使自己处在对象后方视野之外。当调查对象车拐过街角或停车后,跟踪车内的调查人员可以下车找一个监视点,观察监视调查对象的行动情况,适时给司机指定方向的信号,随时做好超车准备,起车的时机要适度。

多车跟踪:通常由最先接近调查对象的那辆车或紧跟在调查对象车后的车辆承担指挥任务,将目标车夹在中间,跟踪车应适时交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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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守候监视

①守候监视的准备:

a.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分工。

b.熟悉案情,掌握调查对象的情况。

c.实地观察场所,选择好监视点。

d.拟定全体守候人员工作时间表。e.准备好必要的物质。

②守候监视的方法:要根据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和任务等因素,因案、因人、因地、因时而定。

a.定点守候。就是在调查对象的住处或落脚点,建立固定的守候点,并以某种名义为掩护,以静观动,对调查对象的活动进行监视控制的方法。调查人员利用某种身份作掩护,专门监视调查对象的活动情况、外出活动规律、常带常出的物品以及与其接触联系的有关人员,发现和扩大调查线索,有时还要进行密拍密录。

b.伏击守候。主要是指在违法犯罪分子经常活动的区域,选择隐藏守候点,由调查人员埋伏守候,在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人赃俱获的方法。具体做法是:在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交接涉案物品的场所进行守候,以发现赃物;在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藏匿涉案物品、罪证的处所进行守候,以当场捕捉、人赃俱获;或违法犯罪分子可能会面联络和转交物品、证据的地点,调查人员进行守候,现场控制违法犯罪分子。

3)化装调查

①化装调查是指调查人员为了适应调查活动所涉及的环境和对象,掩护自己并麻痹调查对象,以实现调查目的而专门改变自己的相貌、装束、言语、身份和行为目的的一种特殊调查技能。

②化装调查的一般方法:

a.身份化装。是指调查人员以其他行业的人员身份为掩护、隐蔽自己真实身份的化装。化装成什么身份,不仅要有合适这种身份相适应的行业知识、技能、实践经验、行话,直至细微动作、手势、神态都比较相像才好。同时,身体条件要适应化装的身份,高矮、胖瘦、壮弱也要因胜任各种职业而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做到表里一致,不致引起怀疑。

b.外表化装。化装时要根据化装的身份、行为目的、当时当地的环境条件,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衣饰和随身携带的物品。可以通过佩戴眼镜、改变发型、造假痣、佩戴假发和假胡须、大致改变脸型等达到化装目的。衣饰化装时,衣着、鞋帽要适应身份、环境,要做到大众化,以免引人注意而暴露身份。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的配备也必须与化装的外表相符合。

c.言语化装。由于语言的地区性很强,言语化装也极容易露出破绽,所以在化装调查时,最好选择与调查对象同语言区域的调查人员进行语言化装。针对所选择的不同身份,调查人员应掌握并熟练使用与化装身份相适应的行话、流利口语、地方方言等。

d.车辆化装。调查中,可能会使用各种车辆进行跟踪监视,因此,对调查人员使用的车辆也要进行化装。要尽可能选用普通颜色、普通外形的车辆,不同职业及不同身份的化装,使用的车辆及车牌等要相一致,最好更换当地的车牌,以免引起注意。跟踪过程中的车辆伪装,则需要准备必要的备用车辆。

4)诱惑调查

所谓诱惑调查,一般是指调查人员为了发现某些具有隐藏性的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特意设计某种诱发违法犯罪的情境,使其自我暴露的秘密调查措施。

在适用诱惑调查时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首先,应根据具体案情,认真细致地做好诱惑调查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考虑适用诱惑调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调查熟悉实施约定地点和有关线路,确定诱惑人员和外围调查人员、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诱惑人员和外围调查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其次,诱惑调查实施中,诱惑人员和外围调查人员应抓住机会及时互通情况、保持联系,随时掌握案件情况,对出现的意外情况要视情果断处理。同时,应注意诱惑调查的合理使用问题,对其从适用范围、适用条件、适用程序上加以严格限制。实践中应注意:机会提供型诱惑调查只适用于隐蔽型的重大违法犯罪、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必须在常规调查措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诱惑调查;适用诱惑调查应经调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并接受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