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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楚雄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烟草专卖中案件调查相关知识

 

案件调查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处罚活动的主要阶段和中心环节,是案件审理和处罚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查处分离的原则,以及烟草执法办案有关程序的规定,本节仅对调查终结前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介绍,案件调查的内容包括违法活动情报线索的搜集、管辖的识别、程序的判别适用、立案意见的提出和案发第一现场有关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于证据的进一步深入调查将在其他教材中进行阐述。

一、情报和涉烟情报

(一)情报概述

1.情报的概念

情报就是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运用各种手段搜集到的,并且可以记录、加工、储存、检索和传递的一种信息、情况和知识。通过情报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1)情报的目的是通过情报人员的工作。利用搜集、储存、传递、检索等手段得到的情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

2)情报的内容一般表现为具体的人、事、物等情况,包括信息、情况、消息和知识。

3)情报的任务是对各种信息、情况、消息和知识进行搜集、加工、储存、检索和传递。

2.情报的基本属性

基本属性,是指事物所固有的特性,基本属性是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根据,也是探讨某一事物的本质特征的对象。从情报的产生和运动规律来看,其基本属性是知识性、传递性和效用性。

1)情报具有知识性

任何情报,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也不论它从属于哪一个领域,它们都是具有一定的内容,都包含一定的知识。没有内容的情报,没有知识的情报,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搜集情报、传递情报和利用情报的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并据此解决问题。情报的目的性决定了情报内容的知识性,否则情报目的的实现就失去了客观基础。任何情报都必须反映客观事实和客观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经过整理、研究、加工。就形成了知识体系,知识体系中被传递和使用的那一部门就是情报。应该说,没有一定的知识内容,就不能成为情报。因此,知识性情报的最主要属性。

2)情报具有传递性

知识性是情报的基本属性,但知识并等于情报。只有人们在实践中加以利用的那部分知识才能转化为情报,可见知识成为情报必须经过传递过程,只有当知识的发送转化为知识的接收时,这种知识才是情报。因此,传递性是情报的另一个基本属性。这里传递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指知识必须经过传递才能称之为情报,因此,客观情况无论多么重要。多么紧急,知识多么系统、客观、准确、丰富、新颖,如果不传递交流,那么这种情况或知识也是无用的,从情报的发生到情报的吸收、情报的研究、利用都必须通过传递而实现。另一层意思是指情报可以通过一定是物质载体和能量加以传递。如:文字形式,语言形式,实物形式,声像形式,电子形式等。而且情报的传递形式从早期的口头传递和烽火信号传递、信件传递等等到现代社会的光电传递,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人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寻求最佳、最快的传递方式。提高传递效率,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情报的效用。因此,情报实际是知识运动的一种过程,而不是知识运动的全过程。只有经过传递的那部分知识运动过程,才是情报交流的过程。

 

升达教育——楚雄烟草专卖局招聘考试培训

 

3)情报具有效用性

情报除了必须包含一定的知识内容,并通过一定的传递方式才能获得外,还必须是人们需求的那一部分有利于价值的知识。一份原始的情报,经过搜集、分析、整理、储存、检索、传递、研究、利用等诸多过程,其根本目的就是把原始的情报变成有使用价值、有一定效用的情报。情报的效用性表现为启迪思想,开阔眼界,增进知识,改变人们的原有知识结构,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如果没有具备效用性,那么这部分知识也没有搜集、整理、储存、检索和利用的必要。没有效用的情报是不存在的,虽然不同的情报效用性的大小各有差异,发挥效用的时间各有先后,但只要是情报,就具有效用性。

任何情报,只有同时具备知识性、传递性和效用性,才能称为情报。其中,知识性是情报的实体部分,传递性是情报的形式部分,而效用性则反映情报最根本的社会功能。对情报的本质的知识,上述三个基本属性缺一不可。

(二)涉烟情报

1.涉烟情报的概念

违法行为一般都有一个违法意图产生、违法计划形成、违法行为实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点与一定的人(当事人、目睹人、知情人等)一定的事和一定的物(财物、工具等)发生一定的联系,并留下各种违法信息,如形成与违法有关的人员、痕迹、物品等信息。这些与违法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与调查工作密切相关。通过搜集、整理、储存、分析研究和利用这些与违法有关的情况和线索,就可以迅速地、及时地为揭露违法、证实违法和查缉违法分子提供依据。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谓涉烟情报,即指以公开或秘密的调查措施、手段及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涉烟违法活动的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

2.涉烟情报的内容

涉烟情报的目的性决定了它的内容性。涉烟情报的内容,是指有关涉烟违法活动的一切线索和情况,以及对其分析研究的成果,由于涉烟情报内容涉及广泛,有些内容又相互交叉,为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及管理,将其划分为以下几大类;

(1)人员情报类。这类情报以有违法记录的人和违法嫌疑的人为对象,建立他们个人的违法档案。这类情报的具体内容:一是本人基本情况;二是违法事实或违法嫌疑及处理情况。

2)案件情报类。案件情报类指已经发生的涉烟案件的综合资料和单项资料。案件情报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发案情况;二是案件情况;三是违法人或嫌疑人情况。

3)违法组织情报类。违法组织情报,是指各种已确定的违法组织状况和违法活动的综合情况。违法组织情报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违法组织成员的个人情况;二是违法组织及活动情况;三是违法组织成员个人或组织违法的案件情况。

4)违法情况线索情报类。违法情况线索情报类,是指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与违法活动有关的人、事、物等情况和线索。

确定涉烟情报内容的依据是有关涉烟违法人、事、物等一切线索和情况。在确定每一个有关人、事、物等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每一个人、事、物的个性特征,以便与其它人、、事、物区别开来。这是涉烟情报可以认识、揭露与违法有关的人、事、物的根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