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义
(一)什么是定义
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因此,也可以说,定义就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的逻辑方法。定义是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
例如: " 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 这个定义的被定义项 " 法院 " ;定义联项: " 是 " ;定义项: "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 " ;属: " 国家机关 " ;种差: " 独立行使审判权 " 。
定义的逻辑形式为: Ds 就是 Dp 其中,被定义项是需要通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定义项是用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定义联项是用来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概念。
(二)属加种差定义的方法
根据定义是揭示概念的内涵,还是说明或规定语词的意义,定义有实质定义和语词定义之分。实质定义是揭示概念的内涵,即揭示被定义项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的定义。其主要定义方法是 " 属加种差定义方法 " 。
属加种差定义方法的步骤是:
第一,揭示被定义项的邻近的属概念;
第二,揭示被定义项的种差;
第三,构成定义项;
第四,构成完整的属加种差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方法的逻辑公式为:被定义项 = 种差 + 邻近属概念。
比如:"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在给"生产关系"这个概念下定义时,"社会关系"是属概念,"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这一性质,就是区别生产关系和一切其他社会关系的种差。
属加种差定义根据种差内容的不同,可共分为性质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功用定义等。
(三)定义的规则
这是个重点问题,要好好把握,一定要记熟,会运用。
1 、 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即定义概念的外延和被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完全相等。违反这条规则,会犯 " 定义过宽 " 或 " 定义过窄 " 的逻辑错误。例 1 :商品就是劳动产品。(定义过宽)
例 2 :商品就是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定义过窄)
例 3 :宪法是国家的法律。(定义过宽)
2 、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违反这条规则,会犯 " 同语反复 " 或 " 定义循环 " 的逻辑错误。
3 、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即定义不应包括含混的概念,不能用隐喻违。反这条规则,会犯 " 定义含混 " 或 " 以比喻代定义 " 的逻辑错误。
4 、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违反这条规则,会犯 " 定义用否定联项 " 的逻辑错误。违反后 3 条规则的错误一般比较容易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