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融大教育

辅导课程

更多>>

报考快讯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资料下载 > 时政 > 正文

资料下载

2015年大理卷烟厂招聘考试行业知识复习(十九)

26、《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是怎样规定的?
(1.) 烟草专卖品运输过程中准运证必须随货同行,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用同一运输工具运输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2.)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只能一次有效使用,并严格遵守准运证上规定的各项要求。
(3.) 烟草专卖品应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运输。不能在准运证有效期限内完成运输的,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更换准运证。
27、根据《行政处罚法》,何种情形下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8、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事项有哪些?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9、在行政诉讼中,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是哪一方?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被告,应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0、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烟草专卖执法行为六条禁令:
(一)严禁不出示证件执法或单人执法;
(二)严禁打人骂人和侮辱、刁难管理对象;
(三)严禁配备警械执法检查;
(四)严禁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或检查非经营性场所;
(五)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
(六)严禁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
33、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有权对取得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更多烟草招聘考试资料登录烟草招聘考试网(http://www.yancaozp.com/
扫一扫获得更多烟草考试资讯,让你的手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