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发布的《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规定,每个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体检安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体检中心(5号住院楼2-3楼)(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157号)。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的组织实施及联系人
体检由新材料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基本体检费用由新材料公司承担。如有需进一步检查确定的项目,检查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公司联系人:王浩雅,联系电话:18787066078。
五、体检须知
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如考生不按新材料公司统一安排,个人自行体检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其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3. 如考生有自愿放弃体检的,须本人向新材料公司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4.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申请体检。
5. 因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如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在本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1. 云南中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体检人员名单 .xls;
2.体检须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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