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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专题

2016年红云红河集团招聘考试公基之法理学考点概述

 

毕业在即,同学们即将告别就读四年的母校,踏入社会,迈向人生的职业生涯。曾经有这样一句话“毕业即失业”,让很多同学才出校门就备受打击。诚然,如果在学校里面没有提前好好准备今后的职业规划,在短期内肯定是要走一定的弯路才会步入正轨。对于我们要备考红云红河集团的考生来说,为了避免走弯路,顺利毕业后就参加工作需要如何准备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公共基础部分的知识梳理。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作用

指引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来指引人们的行为,三方式——授予人们一定权利;规定一定义务,要求人们必须做什么;通过禁止性规定不允许人们做什么,使人们承担不行为的义务来保障权利人的权利。

评价

法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则,是带有是非的信息载体,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这种评价是国家的价值判断,是客观的普遍存在的价值判断,既可评价他人行为,也可评价本人行为,通过这种评价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从而达到影响人们行为的效果。

教育

(思想影响):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

预测

根据法律规范可以预测主体即将作出的行为,人们既可以事先预测某种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可以预测国家对这种法律后果的态度。

强制

对违法行为有制裁作用,这种强制作用主要针对违法行为,对守法公民不存在。

 

三、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和经济: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和道德

相互区别:第一,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法律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有的。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不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都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第三,体系结构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有不同的位阶和效力。道德虽然有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之分,但不具有法律那样的严谨的结构体系。第四,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当然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第五,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是一种“硬约束”;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是一种“软约束”。

相互联系: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法与道德具有互补性。

 

四、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指导着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

法的价值种类主要有三种:自由、秩序、正义。

自由

是指法通过制度的保障,使主体的行为任意化。有法律才有自由。

秩序

被认为是工具性的价值,这里强调的是秩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

正义

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主体的平等和公正。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

 

法的价值冲突是客观存在的。冲突的解决需要一种利益衡量和价值衡量。如何衡量呢?要注意以下三个原则:(1)价值位阶(价值排序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

 

经典真题:

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A.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

B.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C.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

D.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

【答案】C

【解析】排除法。我国认为,人的权利是在历史过程中斗争得来的,并非根源于法条。A选项错误。B选项谚语讲平等,法理讲自由,不对应。D选项错误,个人可以诉讼,检察院也可提起公诉。C选项正确,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所以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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