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融大教育

辅导课程

更多>>

报考快讯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备考专题 > 正文

备考专题

2014年昆明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烟草专卖品市场检查

 

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一项日常工作。只有经常深入市场,研究市场,了解市场,不断加大市场检查和监控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才能有效维护烟草市场的稳定。如果专卖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场检查时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甚至该“作为”而“不作为”,不但会损害行业执法队伍的执法对象,同时也使市场检查不能对违法零售户形成应有的威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会影响烟草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作为一个初级专卖管理人员,应该着重掌握市场检查的准备、实施及其后续管理的一些工作。

一、市场检查的准备

在进行日常市场检查之前,市场监管员需要掌握市场检查的有关知识,熟悉走访卷烟零售户的工作流程,并做好市场检查的准备工作,为开始实施市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市场检查的工作流程

1.市场检查主体

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种具体体现。“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这是宪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依法行政,首先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这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生产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具体地说,一是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执法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二是行政执法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机关内设管理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区别开来;三是行政执法主体是能够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一特征也使行政执法主体区别于行政委托。

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由各级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人员代表烟草专卖局进行执法,而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市场检查的实施主体是具有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资格的专卖管理人员,即市场监管员。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有关规定,从事市场检查活动的专卖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烟草行业专卖执法人员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查证件。

开展市场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进行。

[案例1]

A县烟草专卖局经领导批准,从当地招聘了几名素质较高的复员军人,经过集中培训后,参加了A县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并全部取得了法制部门颁发的执法证件。由于人手紧张,该县局安排招聘的这几名复员军人每人单独进行市场调查。请问:该县局的这些做法是否合法,有哪些错误?

就本案来看,A县烟草专卖局的做法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主体不合法。这些刚招聘的复员军人在通过当地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了当地法制部门颁发的执法证件后,并不能当然取得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资格,还必须要通过全国烟草行业专卖执法人员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检查证件,只有这样,才具有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才能进行市场检查。二是市场检查的程序不合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市场检查的时候,必须是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进行,一名执法人员不能单独进行执法,因此,该县局让每个复员军人单独负责进行市场检查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2.市场检查工作模块

日常市场检查的工作模块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

1)监督检查本辖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烟草专卖品经营者的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的内容相符合,等等,具体可参阅《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1号令)。

2)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卷烟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情况。主要检查卷烟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无证批发烟草制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等非法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可参阅本书《案件查办》的有关部门内容。

3)对卷烟营销部门的访销、配送活动进行监督,着重检查落地与落户销售的情况(详见内部监管的有关内容)。

4)了解卷烟零售户的经营情况,收集本辖区零售市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并及时进行反馈。

5)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6)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升达教育——昆明烟草专卖局招聘考试培训

 

3.工作衔接

市场监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了有关情况要通过信息反馈单、电话、网络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与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稽查部门以及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信息反馈和交流。

1)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使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为,要及时将情况通报专卖监督管理科(股)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卷烟经营者的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等卷烟零售许可证上登记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应及时将信息通报同级专卖监督管理科(股),由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做相应变更处理。

2)对卷烟零售户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行为,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进行处理,并将当场查获的违法卷烟及时的上报稽查队交专卖监督管理科(股)进行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将情况向稽查队汇报,由稽查队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3)发现电访员访销不到位,送货员没有按规定送货到户等问题,要及时将情况通报同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股)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

4)对卷烟零售户订货和销售异常的问题,在检查其有无违法购进卷烟行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营销部门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防止出现违规经营行为

 [案例2]

B市市场监管员王某、吴某在对零售户陈某进行日常检查的时候,发现零售户陈某所经营的小卖部名称发生了改变,而其所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所登记的仍然是过去的名称。同时还发现零售户陈某在销售假冒卷烟,且陈某的仓库里还发现了35条假冒卷烟。请   问:对于这些检查信息,市场监管员王某、吴某应向那些部门进行反馈?

就本案来看,市场监管员王某、吴某应将零售户陈某的情况分别向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和稽查队进行反映。对于零售户陈某小卖部名称发生改变的情况,应及时向专卖监督管理科(股)进行反映,由专卖监督管理科(股)做相应处理;对于陈某销售假冒卷烟的问题,应及时向稽查队汇报,由稽查队组织人员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