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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山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

 

《行政许可法》简化事前行政许可、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的立法精神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持证零售经营户应当严格依法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零售经营户经营行为和许可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只许可、不监管”、“重许可、轻监管”等现象。

(一)后续监管的在内容

零售许可证的后续监管主要针对持证零售经营户在许可证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等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持证经营户在发生上述事项时,应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继续相应步骤。

(二)后续监管的工作流程

1.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流程

申请人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部门负责人初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许可审批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如符合变更条件,制作并送达准予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领取许可证(如不许可制作并送达不予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决定书)→打印许可证,信息同步到营销部门→10日内送达许可证正副本至被许可人→专卖证件管理员整理归档。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流程

申请人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经营状况及守法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延续条件,按规定办理延续业务(如不符合延续条件,制作并送达不予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有关材料留存存档。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流程

申请人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停业、恢复营业或歇业的书面说明,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恢复营业、歇业申请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专卖部门负责人审核→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停业、注销或恢复营业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归档。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流程

申请人持补办书面说明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报遗失声明,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申请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专卖部门负责人审核→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补办手续→收回损毁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打印新证→有关材料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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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监管的工作开展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事项进行准确分类,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初步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已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延续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延续申请的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守法情况调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守法情况调查主要调查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的守法情况,重点调查在从事卷烟零售业务期间有无严重违法行为;实地核查主要核查被许可人现有的经营条件和能力,即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是否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法定条件等。

经综合审查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法定条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有效期内无严重的涉烟违法经营行为、申请延续提出时间在法定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延续,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被许可人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有效期限内有严重涉烟违法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延续,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延续的理由、法律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不予延续决定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后依法予以注销,收回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2.变更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变更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申请变更的事项是否在已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范围内,提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变更类型等。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变更的事项在已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范围内且符合法定变更类型、申请变更提出的时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变更,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到《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按规定重新制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且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变更的事项不在已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内容范围内或不符合法定变更类型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变更,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到《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变更的理由、法律依据并告知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停业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停业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申请停业期限的合法性等。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停业的期限符合法定要求、申请停业提出时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同意其停业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并告知卷烟供货部门被许可人姓名及停业时间。

4.恢复营业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恢复营业申请的审查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实地核查主要核查被许可人现有的经营条件和能力,即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是否与申请停业时一致,是否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法定条件等。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现有的经营能力和条件与申请停业时一致且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法定条件、申请恢复营业提出时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同意其恢复营业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发还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并告知卷烟供货部门被许可人姓名及恢复营业时间。

5.歇业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歇业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持证人已有视同歇业的法定事实、申请歇业提出时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同意其歇业的决定,在法定有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手续,收回许可证正副本,并告知卷烟供货部门被许可人姓名及歇业时间。

6.补办申请的审查及决定

对补办申请的审查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补办提出时间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同意其补办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重新制作遗失或损毁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