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融大教育

辅导课程

更多>>

报考快讯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资料下载 > 公共基础 > 正文

资料下载

2015年红云红河集团招聘考试之三大技巧解公共基础

 

公共基础知识是红云红河集团招考的一大内容,那对于公共基础有没有什么快捷便利的解题方法呢?融大教育今天就和大家说一说。

 

方法一:排除法

在解答客观题的时候,排除法往往是最有效的方法,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能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我们下面给出一个例题具体进行说明。

 

【例】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答案】C

【解析】本题只要考生已经基本理解“行政诉讼”这四个字的意思,就可以较轻松地利用排除法选出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因为本题前提是在行政诉讼案件范围,考生看到C选项就可以得知其中的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需要刑事案件受理,因此,C选项是本题答案。

 

方法二:去同存异

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比如:

 

【例】在行政复议中可作为复议依据,在行政诉讼中则只能作为审判参照的是( )

A.行政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自治条例

【答案】A

【解析】考生分析本题时,能判断出BD都是由人大机关制定,是同一性质的,所以一起将BD这两个选项排除,还有AC两个选项,而题目中给出的是只能作为审批参照,从“参照”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可以得出。参照要求的法律文件级别较低,因此,行政法规不会是用作参照,对于本题只能是行政规章用作审判参照,故答案选A

 

方法三:比较法

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有了这三种方法是不是大家对于公共基础部分的题目更为自信了呢?融大教育今后还将更新更多复习备考资料,敬请期待!

更多惊喜尽在融大网校,扫一扫获取更多优惠,让你的手机动起来吧!

融大教育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