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符合领取补助条件但未能在笔试当天正常领取的考生,请在3月14日(周二)下午14:00-17:00到红塔集团大楼5楼(红塔大道118号)领取,逾期不再发放。如果符合领取补助条件的考生已经进入体检,请3月13日(周一)携带相关材料跟体检带队老师领取补助。注意:领取补助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票据。
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招聘工作组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