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弥勒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烟草的案件,案值达700万余元。
6月13日,当弥勒市公安局经侦查大队民警到弥勒市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宣布逮捕令时,闻听自己被弥勒市人员检察院批准逮捕,李某某痛哭不已。据悉,5月8日,弥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对弥勒市巡检司镇巡检司村委会火车站104号孙某某的住房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在孙某某查获84mm红河(硬88)卷烟3700条。
经警方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汉族,49岁,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李某某长期从辣椒生意,2015年5月以来,李某某多次汇款给马某某、孙某某订购84mm红河(硬88)卷烟,同年5月6日、7日两天下午,马某某驾驶自家的面包车,将从易门县、江川县收购来的84mm红河(硬88)卷烟3700条运送到巡检司孙某某住处,不想交易尚未得逞,就被警方逮着。
警方查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通过孙某某、马某某、李某等人之手先后从华宁县、易门县、江川县等地贩卖成品卷烟80000余条,所购烟款累计达7360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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