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融大教育

辅导课程

更多>>

报考快讯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备考专题 > 正文

备考专题

大理烟草专卖局2015年招考烟草专卖知识7

 

大理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重点、难点、考点全解析?烟草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云南省烟草系统招聘考试备考资料——烟草专卖知识。烟草专卖知识是大理烟草专卖局(公司)考试不可或缺的部分,烟草专卖知识复习要如何开展呢?融大烟草考试中心为您提供云南烟草系统烟草专卖知识复习资料。

 

填空题 

1、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  内部监督制度 ,保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由  违法行为发生地  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  二日  内报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嫌疑或者收到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  七日  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5、对于举报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告知具名的举报人或者  移送机关   

6、调查取证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  三十日  内终结。 

7、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卖执法机构在将案件处理审批表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前,应当先由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  专职法制工作人员  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定性意见、处理建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 

8、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  一万  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9、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七日前,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同时报告  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10、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  三十日  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

 

更多烟草咨询请关注融大教育烟草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