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大理卷烟厂通过评审认定,成为大理州首家荣获省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的企业。
评审会上,大理卷烟厂相关领导向受云南省档案局委托评审的大理州档案局评审组汇报了大理卷烟厂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评审组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档案库房后,一致认为大理卷烟厂建厂6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到位,基础扎实,软硬件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业务创新和档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档案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轨道,为企业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发挥了较好的服务支撑作用。评审组一致同意授予大理卷烟厂省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大理州档案局代表省档案局向大理卷烟厂颁发了示范单位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