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融大教育

辅导课程

更多>>

报考快讯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备考专题 > 正文

备考专题

2014年红河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考试证件专业资料复习

一、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是对主体、许可程序的启动、运作、环节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要求实施烟草专卖许可的主体及权限应当合法;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2、公开原则: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要公开;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步骤要公开;实施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结果要公开。
3、公正原则:是指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平地对待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各方,合理行使裁量权。
4、便民原则:是指有关于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许可证的申领发放程序规定应当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
5、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给予保护,烟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
6、监督原则:一是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二是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概念及种类有哪些?
   概念: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书。其分为4类: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是指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依法核发的准许其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证明文书。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是指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准许其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的证明文书。它分为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用于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的证明文书;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用于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证明文书。
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是指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对具备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的准许其从事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业务的证明文书。如: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购销和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免税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罚没烟草制品的拍卖业务及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它分为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从事烟草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证明文书。
       升达教育-烟草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说明: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经营)、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总称为生产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称为零售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与发放主体及其权限分别是什么?
   审批与发放主体及其权限分别为:
1、国家烟草专卖局:由省级烟草部门受理、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有: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③、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④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的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及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级市烟草公司。
2、省级烟草专卖局:由地级市受理和审查,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有: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法人和其他组织。②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及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县级烟草营销单位。
3、县级烟草专卖局:由县县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发放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有: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公民。若申请人所在地未设立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批以上两类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一是守法经营:持证人应当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a、合法渠道进货b、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霉坏变质、非法生产和走私卷烟。二、依法使用许可证:亮证经营、服从后续管理(包括:依法变更、依法延续、先申请后停业、依法恢复营业、依法补办、依法歇业、重新申领)三、不得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四、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
五、如何正确区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与其他物品的准运手续的不同?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烟草专卖法》有关规定统一制定的,由法定有权机关签发的合法运输卷烟、雪茄烟、复烤烟叶、烟丝、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证明文书。它是针对烟草专卖品运输环节实行专卖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同时也是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关键环节。它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书,是区分合法与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依据。
六、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关各自的签发权限是什么?
  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
1、需要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
2、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3、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
4、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由国家局授权或委托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的有:
1、进口除国家局签发的第2款以外的烟草专卖品。
2、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升达教育-烟草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省级烟草专卖局签发的有: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
  地(市)级烟草专卖局代签的有: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需经省级烟草专卖局报国家局批准后方可代签)。
七、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要求有哪些?
1、准运证随货同行:如所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不能使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输时的,应分别开具准运证。
2、合同随货同行:①、合同原件随货同行:在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出口合同除外)原件应与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一起随货同行,运输货物的规格、等级、数量、发货地和到货地以准运证的数据和标注为准。②、合同复印件随货同行的情况:进口卷烟在国内运输过程中,合同复印件应随货同行,且复印件上需注明实际运输的数量,并由中国烟草国际有限公司加盖合同审核章。
3、有效期限:应当由签发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距离、运输方式等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从签发之日开始计算。同时准运证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八、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当如何识别其真伪?
1、2000版准运证的防伪设计:2000版准运证一式三联在第三联采用了四条防伪措施:①、迎光观察时,可以看到中国烟草的徽标水印图文;②、在紫外线灯光照射下,在准运证的右上角可见“烟草专卖、利国利民”的荧光字样③、用一特制的柱面栅(随准运证配送),迭置在准运证左上角的莫尔图案上,在适当的位置,可见“准运证”字样④、是用加有特殊化合物的油墨印刷的底纹,在遇消字灵或其他涂改液后会发生颜色反映,可有效防止涂改。
2、2006版准运证的防伪设计:①、迎光观察时,可看到中国烟草徽标和“中国烟草”、“CHINA  TOBACCO”字样。②、使用国家局统一发放的检测模块,能够多角度对准运证编号处的水印检测出不同的内容。③、在紫外线灯光照射下,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专用章有荧光反应。④、使用放大镜可观测到准运证最下方的横线由微缩字母“YANCAOXHUANMAIPINZHUNYUNZHENG”构成。
3、电子交易合同的防伪设计:标题字样在紫外线灯光照射下,会发生反光现象。合同右上角的识别号与印刷号不一致时,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合同上的任何一方都有规格、样式统一的“电子合同章”和每组数码都不相同的“会员代表(确认经办人)数字签名”两部分组成,特别是会员代表的数字签名,包含的数据丰富且具有唯一性,是鉴别一份电子交易合同真伪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市场管理
一、如何理解行政执法主体与市场检查主体的联系与区别?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具体说①、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执法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区别开来;②、行政执法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机关内设管理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区别开来;③、行政执法主体是能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一特征也使行政执法主体区别于行政委托。
     2013红河烟草专卖局招聘考试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执法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局,由各级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人员代表烟草专卖局进行执法,市场检查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种具体体现。